

菲律宾,马尼拉——根据美国司法部(DOJ)的说法,残障人士(PWDs)有权享受的20%折扣可能适用于理想情况下为一群人订购的全部食品,如果它是专门为残障人士消费的。
司法部助理部长Randolph Pascasio在一份法律意见书中强调了“排他性”一词在扩大残疾人福利和特权的法律及其实施规则和条例(IRR)中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残疾人在餐馆购买食品,只要是“专门使用、享受或利用”,就有权享受20%的折扣和增值税(VAT)减免。
旅游部在2017-02号备忘录通告中回应了同样的特权,规定餐馆的折扣和免税是“专门供残疾人士使用、享受或利用”。
司法部表示,折扣订单应仅限于残疾人消费,以防止在场所滥用特权。
美国司法部表示:“虽然上述相关的现行法律、内部税率和指导方针可能对如何适用于理想的群体共享食品的20%折扣和增值税豁免保持沉默,但我们想强调‘独家’一词是要考虑的决定因素。”
它补充说:“换句话说,在购买理想的食物共享的团体餐时,如果可以清楚地确定它是专门供一名残疾人士使用、享受或利用的,(即)用餐交易,那么20%的折扣和增值税豁免应适用于购买的食物总额。”
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表示,使用在线、电话和短信交易的机构可能会受到美国国税局(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第71-2022号备忘录的指导。
该通知指出,对于集体用餐,老年人和残疾人的20%折扣将适用于“在快餐店提供的最昂贵和最大的单份餐与饮料相对应的金额”。
该通知还指出,食品企业可以调整为估计老年人或残疾人的单次食品购买。
有限公司与当前实践一致
美国司法部的法律意见源于全国残疾人事务委员会(NCDA)的要求,该委员会要求澄清在购买理想的团体共享食品时,20%折扣和免税的适用情况。
一位名叫菲利普·艾托纳的人写信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询问该折扣和增值税减免是否适用于残疾人在餐馆购买和独家消费的所有食品和饮料,无论数量多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了上述要求。
国家残疾人协会执行主任Glenda Relova在她的信中指出,目前的做法是,如果残疾人士与一群人一起用餐,而购买的食物是为了集体分享,那么折扣只适用于残疾人士的个人份额。这是通过将总数除以该组中的人数来计算的。
但是,如果残疾人自行购买团体餐,则可以享受店内用餐和外卖的优惠和免税待遇。
10月15日星期二,Relova在Teleradyo的采访中解释说,这一澄清与目前的做法并不冲突。
“Halimbawa po,一名残疾人士,在po siya的nagi -dine,在nakita po na siya lang po ' young kumain mag-isa订购了一份团体餐。Relova说:“永香团餐是专为残疾人士提供的,他们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并可免征增值税。”
(例如,一个残疾人点了一份集体餐,他或她在里面用餐,而那个人被看到独自用餐。如果整个团体用餐是为残疾人专门消费的,那么他或她有权享受全部20%的折扣和总价的增值税免税。)
Relova将此与四人外出就餐的例子进行了对比,其中两人是残疾人士。折扣和增值税豁免将适用于总账单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