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查城:被28辆警车从八打灵查城追到赛城的司机被判入狱一个月,罚款1万令吉,罪名是鲁莽驾驶和妨碍警察执行任务。
27岁的B. Anbarasan因鲁莽驾驶被地方法官Shahril Anuar Ahmad Mustapa判处一个月监禁,罚款5000令吉,并禁止驾驶5年。对妨碍公务人员的行为还处以5000令吉的罚款。
法庭命令被告从周五(12月8日)开始服刑。如果他不支付1万令吉的罚款,他将被判入狱8个月。
Anbarasan被控在12月5日凌晨1时30分在Jalan Utara危险驾驶,这可能会危及他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法令333)第42(1)条,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和不少于15,000令吉的罚款。
该男子还被控在同一地点、同一日期和同一时间妨碍下士Mohd Faizal Sulong执行职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最高可处以1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罚。
与此同时,安巴拉桑和他的妻子、21岁的里什拉尼(M. Rishlani)在塞申斯法庭(Sessions Court)对未经合法许可持有危险武器(一把黑色刀)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
据称,根据1958年腐蚀性和爆炸性物质和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1)条,以及同一法律第34条,该罪行是在同一时间和日期在这里的八打岭查亚区警察总部(IPD)的房内犯下的,该法令可判处不少于5年至最高10年的监禁,如果罪名成立,可能会受到鞭打。
法官Faiz Dziyauddin允许这对夫妇每人支付5000令吉保释金,并有一名担保人,每月向附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并将案件定在明年1月16日。
这起诉讼由副检察官Nurul Sofea Jaysal和Ahmad Zuhaini Mahamad Amin负责,律师Khailash Sharma代表这对夫妇。
早些时候,《马报》报道称,警方逮捕了两人,其中包括一名妇女,此前28辆警察机动巡逻车从百打灵查城的Jalan Utara警察检查站向赛柏查城追击了约50公里。
摩托车巡逻队的一名警察在八打灵查亚Sungei Way 6/1 Jalan PJS试图阻止嫌疑人的汽车时被撞伤,随后他们被逮捕。——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