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德里,11月29日(IANS):周三,德里高等法院指示初审法院不要在午餐前的第一个电话中对个人发出不可保释令(nbw),除非真的担心他们可能潜逃。
Amit Bansal法官说,这样的强制措施不应该发生只能在中午12点30分以后拍。
法官正在听取法希姆对两项针对他的nbw初审法院命令的抗辩。
法院指出,初审法院越来越多地背离已达成的判决和规则,在不考虑当事人不出庭的真正理由的情况下向当事人发出逮捕令。
法院将被质疑的命令搁置一边,指出法希姆在所列日期出庭,但在案件被传唤之后。
班萨尔法官同意之前对这一问题的两项判决,并指出当事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经常面临交通等挑战。
法院建议,在发出手令时,法院应评估不出庭的原因,如有理由,可征收讼费。
如该人由获授权的辩护人代表,则只应在特殊情况下发出出庭令,并以书面记录理由。
法院还强调,如果在发布后不久就提出取消NBWs的申请,则初审法院应及时考虑该申请。
然后,它认为在法希姆的案件中,NBW的发放是不合理和不可持续的,并指出需要公平和迅速地考虑取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政治集会造成交通拥挤,法希姆迟到了,他在同一天立即提出了取消nbw的申请。
班萨尔法官指出,初审法院在签发手令方面没有遵守法律立场,他呼吁制定准则,确保当事人依法出庭。
法院指示将该命令分发给德里的所有主要地区和会议法官,以便分发给所有审理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