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加马特:周二,一名失业男子在塞申斯法院被控支持和拥有与恐怖组织达伊沙有关的两项罪名。
在法官拉希玛·阿卜杜勒·马吉德(Rahimah Abd Majid)面前宣读指控后,45岁的被告哈桑(Hasbullah Hassan)点头表示理解,但由于该案属于高等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没有记录任何抗辩。
根据第一项指控,哈什布拉被指控通过在以自己名字命名的Facebook账户上宣传恐怖组织达伊沙来支持该组织。
据称,这起犯罪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9点发生在吉隆坡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总部特别反恐处(E8)。
控罪是根据《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控罪,控罪罪名是管有支持恐怖主义活动的材料。
对于第二项指控,被告被控拥有与达伊沙恐怖分子行为有关的材料,即视频、照片和物品。这项控罪是根据《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提出的。
据称,该罪行于今年5月30日下午12点30分在Batu Anam的Jalan Teratai Dua, Felda Palong Timur Tiga发生。
副检察官西蒂·哈贾尔·马特·拉齐出席了起诉,而被告没有代表。
法院将7月24日定为修复和提交专家报告的时间。根据2012年《安全犯罪(特别措施)法》(Sosma)第13条,没有向被告提供保释。——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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