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马公司的民事诉讼声称,里扎·阿齐兹和他的公司从一马公司的个人资金中挪用了2.48亿美元所有费用,包括赌博和电影制作。高等法院被告知,丽扎在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刘特佐的公司接收了这笔资金,并被起诉,要求归还被滥用的资金。
吉隆坡,10月17日——代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对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沙赫里兹·阿卜杜勒·阿齐兹提起民事诉讼的律师表示,总共有2.48亿美元(10.7亿令吉)的资金被抽走,用于支付赌博费用等。
这起诉讼是关于Riza Aziz和他的两家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 Incorporated (RGP)和Red Granite Capital (RGC) Limited——的民事没收索赔,目前正在高等法院审理。
在原告的开庭陈述中,一马公司表示,数十亿马来西亚林吉特通过各种手段、狡猾的手段和普通的欺骗手段从一马公司的资金中抽走,欺骗和误导了许多无辜的第三方,这就是全世界所知的一马公司丑闻。
“在美国司法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对多个个人和实体提起民事没收诉讼后,马来西亚公众乃至全世界都在2016年年中了解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盗贼统治案件之一。
“一马公司丑闻涉及几个人,包括被称为刘特佐的人,俗称刘特佐,他与纳吉布和此案的第一被告里扎·阿齐兹有联系。
1MDB的律师shean Delamore在声明中写道:“就原告在此提出的索赔而言,原告认为被告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资金,而这些资金是从1MDB挪用的,并且不诚实地协助刘特佐违反受托责任或违反信托。”
其中,1MDB声称,它所声称的2.48亿美元最终用于里扎·阿齐兹及其同伙的个人利益,为RGP的电影提供资金,购买房地产和电影纪念品;并支付赌博费用。
RGP由丽扎·阿齐兹共同创立,制作了2013年上映的《华尔街之狼》,由美国著名电影制作人马丁·斯科塞斯执导。
至于刘特佐,1MDB表示,刘特佐是丽扎·阿齐兹的好朋友,并于2009年与纳吉相识。
1MDB表示,里扎·阿齐兹有意识地决定不进行调查,尽管他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通过其公司从刘特佐那里获得的挪用资金转移。
或者,丽扎·阿齐兹故意对显而易见的事实视而不见。
声明说:“另一种情况是,丽扎·阿齐兹不顾后果地、有意识地、故意地失败了,没有像一个诚实、理性的人那样进行调查。”
一马公司将传唤三名证人,分别是前首席执行官拿督沙罗阿兹拉尔易卜拉欣哈米、前总法律顾问卢爱璇和财务欺诈调查员理查德坦普尔曼。
一马公司表示,根据审判的结论,证据将证明里扎·阿齐兹在知情的情况下为其个人利益收受了2.48亿美元,不诚实地协助挪用一马公司的资产,因此有责任支付2.48亿美元的赔偿金,因为他们的不正当得利由原告承担。
高等法院司法专员拿督拉贾Ahmad Mohzanuddin Shah Raja Mohzan主持正在进行的诉讼,该诉讼于10月15日正式开始。
2021年5月7日,一马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起诉里扎·阿齐兹和他的两家公司,指控他们收受了约2.48亿美元的资金,并将其滥用于个人利益,包括为一部电影融资和购买各种房产。
原告正在寻求一份声明,称丽扎·沙赫里兹对挪用的资金负有责任,并要求赔偿。
在他们正在进行的索赔中,一马公司表示,通过各种中间步骤,一笔1000万美元的款项从刘特佐拥有的Good Star Ltd转给了丽扎·阿齐兹的RGP;而一笔2.38亿美元的款项则在三笔不同的交易中转入丽扎·阿齐兹的研究资助局的一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