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新加坡拟议的反诈骗法可能会推动打击诈骗者,但马来西亚已经修改了几项法律,为当局提供优势。
马来西亚网络消费者协会主席拿督Ahmad Noordin Ismail在赞扬新加坡引入一项赋予警方控制诈骗受害者银行账户权力的法律的同时,指出马来西亚政府已经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第593号法令)和刑法(第574号法令),这赋予了警方更大的权力来打击那些涉及骡子账户的人。
他解释说:“通过这些修正案,当局可以控制骡子账户,并对使用账户进行欺诈交易或将账户借给他人从事非法活动的账户持有人收费。”“在某种程度上,这几乎与新加坡正在做的事情相似。”
他是在评论11月11日提交给国会的新加坡防诈骗法案。如果获得通过,该法律将允许警方向银行发出限制令,从而限制个人账户的银行交易。
Ahmad Noordin表示,时间会证明马来西亚最近的修正案是否有效。
他说:“我们必须等待几个月,或者可能是一年,才能看到这些修正案是否有效。”
Ahmad Noordin在赞扬政府修改法律的努力的同时强调,当局应该确保公众了解这些变化。
“如果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将继续犯同样的错误,”他警告说。“因此,当局应该努力提高人们对这些变化的认识。”
他还提到了《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这将有助于当局打击网络犯罪。
据报道,在11月18日的下议院听证会上,警方现在被授权阻止交易或扣押涉嫌与金融犯罪有关的资金,包括非法账户。
总理司副部长(法律和机构改革)M. Kulasegaran说,最近对刑事诉讼法(第593号法令)和刑法(第574号法令)的修正案于10月30日生效,授权警方不仅可以没收,而且可以阻止进一步交易的金融资产。
《刑法典》(第574号法令)修正案包括对第424A、424B、424C(1)、424C(2)和424D条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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