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H:三个兄弟姐妹在会议法庭上提出19项指控,指控他们在没有有效执照的情况下接受总额560万令吉的存款。
周二(2月20日),41岁的M. Vijendran, 36岁的daniel Marnokaran Abdullah和32岁的M. thaewendran三兄弟在法官Ainul Shahrin Mohamad面前对指控表示不认罪,有些是共同宣读的,有些是单独宣读的。
根据指控书,一家处理加密货币的公司的三名前董事,在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的不同场合,据称从几个人那里收到了总计560万令吉的存款。
他们是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第137(1)条被指控的,根据同一立法的第137(2)条,他们将受到惩罚。
违规者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万令吉,或两者并罚。
副检察官Mohammad Haiqal Asyraf Suhaimi要求法院对每名被告判处10万令吉的保释金。
然而,三名被告的律师C.V. Krishnadevan要求较低的金额。
他表示,他的客户已于2月19日就此案向吉隆坡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审查,称指控不恰当,并要求撤销所有指控,案件管理定于4月1日进行。
“我的客户一直在配合警方。其中一家被宣布破产,一家没有固定收入,一家的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Ainul Shahrin Mohamad随后为每名被告设定了2万令吉的保释金。
她把4月18日定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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