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允许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作为马来西亚律师协会提出的有关他的皇家赦免的司法审查申请的第二个假定被告出庭。
在休假期间,纳吉布的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可以在律师公会的单方面申请中作出回应和辩论。
在听取了各方的简短陈述后,法官艾哈迈德·卡迈勒·马德·沙希德以正义和公共利益为理由批准了纳吉布的申请。
“正如联邦高级律师解释的那样,今天是第一次在休假阶段被提及,各方都准备好了他们的论点。
法官周二(7月2日)表示:“(但)为了司法公正,我暂停审理,让第二名被告能够提交他的意见书,并将其移交给申请人(律师公会)和总检察长办公室。”
法院定于9月18日就律师公会的主要休假申请举行听证会。
4月26日,大律师公会提出申请,要求启动司法覆核,以反对赦免委员会在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中减刑纳吉的决定。
它将联邦直辖区赦免委员会和纳吉布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
根据法庭文件,律师协会正在寻求一项声明,即1月29日第一被告对第二被告的申请所做的决定是非法的、违宪的、无效的。
法庭的决定是将纳吉布的刑期减少50%,从而允许他在2028年8月23日提前获释;并将他2.1亿令吉的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否则他将被判入狱一年。
律师协会正在寻求针对第一被告的调卷令,以撤销该决定。
它还寻求一项永久禁令,以限制第二答辩人、他的仆人、代理人或其他任何人向第一答辩人提交任何赦免、缓刑或缓期申请,直到和除非针对纳吉的所有刑事诉讼或指控已经用尽,或者他已经公开接受他被定罪的行为的责任,并对这些行为表示忏悔和悔恨。
申请人也在寻求一项禁令,禁止赦免委员会接受、考虑或决定纳吉的任何赦免、缓刑或缓期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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