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周四(7月18日),国会议员被告知,政府将研究是否需要制定一项经得起未来考验的新法律来处理网络欺凌事件。
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Fahmi Fadzil)说,除其他事项外,这项法律需要关注未来通讯媒介的变化,并适应当前的需求。
他说,这是他和首相署部长(法律和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扎利娜·欧斯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蒂安·伊斯梅和数码部长戈宾·辛格昨天共同主持的网络欺凌问题会议上讨论的问题之一。
他是在回应Ahmad Fadhli在部长提问时间提出的关于政府在制定涉及跨部门合作处理网络欺凌事件的具体法律方面的倡议时说这番话的。
据他介绍,与网络欺凌有关的现行法律包括《刑法》第503和509条,这是刑事恐吓罪行,以及旨在羞辱某人荣誉的言语或手势;以及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条,即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网络服务等。——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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