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一名承认四年前杀害朋友的女子被高等法院判处30年监禁。
昨天,法官哈桑·阿卜杜勒·加尼下令23岁的西蒂·努尔·阿兹米自2020年11月2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2020年11月1日上午8:30至9:30,在Kampung Lubuk Batu、Jalan Bukit Tadok、telong、Hulu Terengganu的一所房子里,19岁的Siti Nur Surya Ismail被Siti Nur Athirah杀害。
《刑法》第302条规定,如果没有执行死刑,可判处死刑或30至40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12次的鞭刑。
然而,法院根据《废除2023年强制性死刑法令修正案》只对当时的六年级学生判处了监禁。——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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