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佛州卫生局向今年前三个月在餐馆吸烟的吸烟者发放了价值近60万令吉的化合物。
该中心主任Mohtar Pungut Ahmad博士说,除了吸烟者,不遵守2004年《烟草制品控制条例》的餐馆老板也会得到这种化合物。
“截至今年3月,该部门已在柔佛州发出3,835份违例通知,总价值为599,150令吉。
他补充说:“吸烟者要250令吉,未成年吸烟者要50令吉,没有显示禁烟标志的餐馆要500令吉。”
Mohtar医生于星期三(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在该区附近的食肆进行清洁检查后作出上述表示。
他补充说,在餐馆禁烟的意识仍然很低,他敦促餐馆老板在建议顾客吸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他说:“他们应该告诉顾客,吸烟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
此外,莫达医生补充说,截至下午四时,海关共有七十五名执法人员巡查了约六十三间处所。
他说,根据1983年《食品法》第11条,大约有8家处所因不卫生条件而被立即关闭,同时根据同一法案,已经发出了87份通知,总额超过2.8万令吉。
Mohtar博士补充说,除了根据《2009年食物卫生规例》第32条的个人卫生要求外,本署还发出了约50份有关食物处理人员不戴发网、不系围裙和不穿鞋的通知。
“本署发出14份通知书,反对不遵守与规例第11条所订一般职责有关的规定。
“另外还有14份通知是针对其他违法行为发出的,比如没有打伤寒预防针、没有参加食品处理员培训课程、食物储存和肮脏的场所。”
Mohtar医生补充,在行动中,食环署亦发出九份告示,禁止个人在禁烟区食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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