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马来西亚议会最终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有外国配偶的马来西亚母亲在国外生下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在此之前,周四(10月17日),超过三分之二的众议院议员投票通过了关于公民身份的联邦宪法修正案。
在投票之前,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约哈里表示,根据联邦宪法第159条关于宪法修正案的规定,需要进行集体投票。
他下令鸣钟两分钟,并给议员们额外三分钟的时间进入众议院。
计票结果显示,206票赞成,1票反对,14票缺席。
该法案还载有关于公民法的其他几项修正案,但多次被推迟。
条例草案已于三月二十五日进行首读,并于两天后进行二读。
然而,在赛夫丁二读法案后不久,下议院休会,然后就法案进行辩论和投票。
在7月份的上一届国会会议上,对该法案的辩论和表决再次推迟到10月份的本次会议。
其他修正案还包括修改宪法第15条第2款,将申请公民身份的年龄限制从21岁降至18岁,以符合马来西亚的投票年龄;以及2001年《儿童法》中“儿童”的定义和1971年《成年年龄法》中规定的成年年龄。
还有其他几项修正案。
《公民法》之所以迟迟没有通过,是因为来自几个方面的批评和关切导致该法案被提交给三个独立的议会特别委员会进行微调。
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