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橄榄球国际运动员布伦丹·穆林在担任爱尔兰私人银行董事总经理期间从该银行窃取了数十万欧元,他被判入狱三年。
在都柏林巡回刑事法庭的审判中,陪审团对穆林的14项指控中的12项作出了有罪判决,穆林(61岁)本月早些时候被判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从银行盗窃超过56.7万欧元。
为期三周的审判听取了穆林的指控,他在安排私人银行向麦肯菲茨杰拉德律师事务所、比奇伍德会计师事务所和均富公司支付款项时表现不诚实,这些款项要么是为他个人做的,要么是为他的公司量子投资战略公司做的。
检方进一步指控,穆林在爱尔兰银行(Bank of Ireland)各部门之间沟通中断期间,从该银行窃取了50万欧元,这笔钱最终被转移到一家名为Spice Holdings的公司,该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
法庭得知Spice Holdings是穆林带进银行的客户。
马丁·诺兰法官今天宣判说,穆林从银行偷钱时处于“被信任和有权力的位置”。“他能够左右其他党派,让他们按照他的意愿行事,”法官说。
法官指出,穆林没有提出任何动机,但他只能推断穆林“有点迫切需要资金,并开始努力获得资金”。
他考虑了许多减轻罪责的因素,包括辩方所称的“例外因素”,即爱尔兰银行私人银行(Bank of Ireland Private Bank)已经全额偿还了资金,而且没有亏损。法官还指出,提起诉讼有很大的延迟。
法庭听说穆林现在接受陪审团的裁决,诺兰法官也承认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和抱歉”。但他指出,监禁是不可避免的,他判处了三年监禁。
宣判时,穆林低下了头。
穆林被判与Beechwood Partners有关的两项指控不成立,包括涉嫌从私人银行窃取6150欧元,用于私下为穆林进行的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虚假会计指控
主审法官亦指示陪审团就另一项诈骗罪名作出无罪裁定,即穆林涉嫌诱使两名银行职员签署一份付款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