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尔,8月8日(韩联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周四敦促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诱导他们投资的公司发生变化并鼓励他们提高价值来更积极地保护投资者的权利。
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铉也以最近接连发生的职员贪污和挪用公款事件为由,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整顿自己的行为。
他在首尔与23家资产运用公司代表举行的会议上表示:“作为吸引投资者资金并向市场提供资金的主要投资中介,资产运用公司不仅要扩大投资者的资产规模,还要通过行使表决权来改善投资公司的结构。”
为此,金监院院长要求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履行今年年初修订的《管理准则》,该准则要求资产管理公司“确保所投资的公司制定并实施提高企业价值的长期战略”。
“资产管理人必须忠实履行人民财富受托人的职责。因此,(我们)要求你们尽最大努力寻找最佳投资机会,并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和监督,帮助提高所投资公司的价值。”
他还表示:“金融当局将迅速淘汰不合格的资产运用公司,并严厉处理非法行为,为恢复市场秩序而努力。”并要求资产运用公司负责人为防止因自身职员而造成的金融事故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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