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内阁成员
德国副总理(德语:Vizekanzler der Bundeskanzler Deutschland),正式的联邦总理副总理(德语:Stellvertreter des Bundeskanzlers),是德国级别第二高的内阁成员。总理是政府的首脑,根据宪法,是联邦部长的副手。由(较小的)联盟伙伴提供的主要部长的头衔是很常见的。
在日常政治中,副校长更像是一个荣誉头衔。当总理在国外时,副总理可以主持内阁会议。副总理的职能是在总理不能履行其职责的情况下,使用宪法赋予总理的具体权力。这种替代在联邦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未被使用过。
如果总理辞职、死亡或永久不能履行他或她的职责,副总理不会自动成为下一任总理。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总统指派一名部长担任代理总理,直到联邦议院选举出新总理。

虽然Stellvertreter是宪法术语,但大多数德国人都是通过副总理(Vizekanzler)这个表达来了解副总理的。自1867/71年以来,总理(坎兹勒)是德国政府首脑的传统称呼。直到1878年才通过法律引入了总代理(Stellvertretungsgesetz)。在1919-1933年的魏玛共和国,Vizekanzler的办公室在政府的内部管理中被提到。目前的职位或头衔自1949年宪法以来就存在。
德国现任副总理是奥拉夫·肖尔茨(社民党)。他于2018年3月14日被德国总理默克尔(基民盟)任命为总理,并担任联邦财政部长。
历史
该办公室最初是在1878年的《代表法案》(Stellvertretungsgesetz)中设立的,该法案规定由帝国总理任命一名副手,正式名称为Allgemeiner Stellvertreter des Reichskanzlers(帝国总理的总副手)。除了负责财政大臣所有事务的总代理外,财政大臣还可以任命一些责任有限的副手。该法案于1918年10月28日进行了修订,取消了任命有限责任代表的可能性,并赋予副总理在议会露面的权利。
在魏玛共和国,这个职位被认为不那么重要,通常由司法部长或内政部长担任。最有名的官员是前总理弗朗茨·冯·帕彭(Franz von Papen),他组建了一个由国家社会主义者和保守派组成的联合政府。阿道夫·希特勒成为总理,帕本成为副总理。很快,情况就变得很明显,副总理这个职位没有任何权力,也不适合约束希特勒。
在联邦共和国(自1949年以来),大法官们没有兴趣允许议员使用这个头衔进行自我宣传。自1966年以来,执政党的联盟伙伴接受外部部长的任命成为惯例,外部部长也被任命为副部长。外部部长被认为是除总理职位外最重要的内阁职位。这一传统在默克尔执政期间逐渐消失,部分原因是联盟伙伴中的政治重量级人物出于个人喜好选择了另一个部门。
办公室及聘任机制
德国内阁由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根据《基本法》(第69.1条),校监会委任一名部长为副校监。与内阁阁员的任命相反,总统的正式任命是没有必要的。这项任命是财政大臣独有的权力。
从理论上讲,总理可以自由选择他或她的副手。然而,德国政府通常是建立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政党的联合基础上,总理会根据第二大联合政党的领导推荐,将该政党的部长任命为总理。
德国的副总理可以被认为相当于其他议会制度中的副总理。与政府总统制中的副总统职位不同,德国副总理不会在现任总理突然离职的情况下自动接任。
德国内阁只在现任总理在位期间存在。总理任期结束(死亡、辞职或新当选的联邦议院第一次会议)自动终止任何部长的职务。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德国总统任命前总理,或者,如果不可能,前内阁部长之一(不一定,但很可能是前副总理)作为代理总理,直到议会选举出新的总理。1974年,总理维利·勃兰特辞职,并拒绝留任,直到他的继任者当选,总统古斯塔夫·海涅曼确保了一个相应的先例,并任命前副总理沃尔特·谢尔为代理总理。
《基本法》并无规定如校长及副校长均无法行使其权力及职责,应由谁行使。德国内阁议事规则的国家,在没有政府官员内阁会议应由内阁成员为此目的指定由校长或副校长或,如果这样的名称没有发生或被任命者不能这样做,由联邦政府中任期最长的现任内阁成员(§22.1)。然而,这一规定是否也适用于财政大臣办公室的其他权力还不清楚。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科学服务部门在2014年发布的一份专家报告中称,法律意见是事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