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前,一名警察的妻子在法庭上被控向丈夫和婆婆下毒,意图伤害他们。
42岁的拿督Mou Ei Leen @ Eileen Mou在法官Azman Mustapha面前认罪。
她被指控于2019年7月在关丹洛隆斯里23号的一所房子里对她的丈夫实施了同样的行为,并于2020年6月在关丹洛隆斯里59号的萨拉老人之家对她的婆婆实施了同样的行为。
据马新社报道,这两项罪行都是根据刑法典第328条制定的,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
法庭允许牟某以6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并有一名担保人。她还被要求向法庭交出护照,不得恐吓证人。
副检察官Raja Zaizul Faridah Raja Zaharudin和Aqharie Durranie Aziz出现在控方,而律师拿督Bob S. Arumugam代表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