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个财政年度,我们如何处理贪污问题,将决定我们未来十年的社会性质和民主质素。
当政府中的严肃人士采取措施增加国内收入,海外支持者提供支持以偿还我们过多的外债时,问题是,所有遭受最大苦难的肯尼亚人都在问自己:“是什么阻碍了这些善意的严肃措施?””
答案来自政府内部的关心,来自海外友好的观察者,来自人民自己的经验。三个来源的答案都是一样的:大规模的腐败。腐败正在挫败并有可能挫败为弥补我国经济形势中的这一弱点而采取的短期措施和长期计划。
腐败的一个症状是政府回应善意的肯尼亚人和外国人提出的关于腐败存在的问题的方式和语言。肯尼亚人要求制止腐败的呼声会被认真对待吗?他们会得到解释和止血的步骤吗?或者他们会受到辱骂、“警告”和要求“惩罚”吗?最后这些反应不仅是我们过去60年的经验,也是我们过去一年的经验。今年,当国家媒体集团(national Media Group)曝光了一个重要部门存在腐败的可能性时,一名内阁官房长官用完全不恰当的语言攻击了该媒体集团,大肆否认,也没有试图处理所提出的问题。
政务司司长没有因为他选择的语言或错误的态度而受到政府的谴责。他也没有被解除内阁职务。错过了确定处理这种指控的正确方式和语言的机会。我们在哪里可以找到政府、部长和公职人员在处理包括腐败问题在内的公共事务时必须使用的正确语言和态度?
为什么所有这些领导人都必须在应对腐败等严重问题时寻找更好的语言和不同的态度?答案在于,领导是一种公众信任,而不是为官员谋取私利的职位,无论是民选的还是任命的。从职位和领导的定义出发,我们将在宪法中找到相应的语言和行为要求。
《宪法》有一个突出的章节专门讨论“领导和诚信”。这就是著名的第六章。这让许多州政府官员不寒而栗。
这是它认为领导人的言论和行为:第73条。(1)(a)(ii)规定,领导的行使应“以(ii)显示对人民的尊重的方式;(三)为国家带来荣誉和尊严;(iv)促进公众对公职廉正的信心。"第73条第2款(b)项要求他们的言论和行为表明"决策是客观和公正的,决策不受裙带关系、其他不正当动机或腐败动机的影响"。
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内阁大臣在国家媒体集团问题上的语言或行为都不符合这些标准。领导人也必须时刻记住,掩盖腐败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的腐败动机。
此外,第73(2)(d)条要求领导人牢记“对公众负责的决策和行动”是领导的指导原则。在国家传媒集团事件中,首席执行官的言论和行为恰恰相反。他拒绝向公众负责。他表现得好像政府不是一个会计党派。此外,第33条所确认的言论自由并不包括仇恨言论、种族煽动或以第27条第4款所禁止的任何歧视理由鼓吹仇恨。
因此,随着肯尼亚人对腐败问题的质疑日益增多,各级领导人必须摆脱过去,以宪法要求的方式作出回应。目前的危害,再加上社交媒体的易用性,对个人和企业都是有害的,但最重要的是,这种胡言乱语破坏了我们的国家凝聚力,损害了我们的国家完整性。
越多的部长这样做,越多的肯尼亚人会怀疑这是因为部长们卷入了腐败。
-作者是高级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