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法律专家表示,任何加入国际条约的努力都必须伴随着一些措施,以遏制一些人由于可疑的议程而反对批准条约所造成的错误信息和误解。
在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最近呼吁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和《难民公约》之后,马拉理工大学高级法律讲师Ikmal Hisham Md Tah博士指出,通过持续参与此事让公众做好准备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批准这些条约将需要进行全面的法律和行政审查,以确保遵守宪法并与国内法律和政策框架保持一致。
例如,Ikmal Hisham说,如果该国要重新加入《罗马规约》,那么在加入之前就需要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谈判。
除了获得对确定下一步行动至关重要的反馈外,此类接触的目的是澄清该国的立场和它计划加入的条约。
“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需要)与各种利益相关者接触,包括统治者会议和执法机构,以及军事和民间社会组织(CSO)。
“持续的接触将遏制错误信息,特别是反击关于批准《罗马规约》对国家官员主权和豁免的影响的叙述。”

他也指出,聆听人民的意见,对于衡量他们对所签署的条约的理解,以及这些条约对马来西亚的总体影响,都很重要。
他说:“在签署国际条约时,我们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我们需要观察对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
例如,经常被误解的问题之一是,Icerd会侵蚀国家主权、统治者的权力、马来人的权利和伊斯兰教的地位。
2018年,宪法专家拿督沙德·萨利姆·法鲁奇教授在回应Icerd的批评者时表示,在国内实施的国际法不是法律。
“即使得到行政当局的批准,Icerd也不能取代第3条(伊斯兰教)、第153条(马来人和本地人的特殊地位)和第181条(马来统治者的特权)。这是由于法律事实,我们的“法律”概念在第160(2)条中被狭义定义,不包括国际法。
因此,宪法对Icerd的立场是:即使Icerd得到行政部门的批准,它也不是法律,除非被纳入议会法案。即使这样立法,它也受最高宪法第3条、第153条和第181条的约束。
“除非这些条款经特别三分之二多数修改,并得到沙巴和砂拉越统治者会议和总督的同意,现有的宪法条款仍然有效。”
周一,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国际人权公约》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演讲时表示,公众在加入Icerd和其他条约之前,必须对与人权有关的问题有适当的了解。
安华表示,这是为了防止可能有害的负面反应,正如2018年反对加入Icerd的抗议活动所看到的那样,人们担心它会侵蚀联邦宪法第153条规定的权利。
律师Andrew Khoo说,如果政府表示正在考虑加入Icerd,他希望这个努力是真诚的,而不是找借口拖延加入。
“种族问题在我们国家很普遍。人们对此已经很了解了。这不是一个特殊的问题,我们需要特别的教育或特别的意识(运动)。
“虽然我不反对让人们更好地了解这个问题的想法,但这个过程可以被用来作为拖延事情的借口,说没有足够的公众咨询或信息不足。”
尽管如此,邱支持促进更好地理解这些条约的想法。
“也许我们需要确保这些东西的文本是马来文的,这样人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但这些都是国际文书。
“把它们翻译成马来语不一定容易,因为事情很复杂。
“我甚至不确定人们是否读过英文版本,是否理解它的意思。但这并没有阻止我们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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