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凯伦,
大约六年前,我叔叔说我可以在他的土地上建造我家的房子。我得到了规划,他签了同意书,允许我申请他土地的规划许可。我在第一次申请中成功了,并在他的土地上为自己建了一座小房子,我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现在就住在那里。我不需要贷款。
我对建筑投入了太多,以至于忘记了将场地的所有权转移到我的名下。我叔叔和我现在吵得很厉害,我们几乎不说话了。他威胁说他现在不会把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我。在开始建造之前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很愚蠢。我现在有什么选择?我拥有房子但不拥有场地吗?或者我拥有什么东西吗?
亲爱的读者,
当时在你叔叔的土地上建房是个好机会。我们总是建议,在你拥有要建房子的土地之前,在你花一大笔钱之前,不管你是否正在利用贷款,不要开始建房。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因为你和你叔叔闹翻了,你需要他签署一份对你有利的转让契约,以便把房子建在那里的土地转让给你。
许多人认为,即使建造房屋的土地为他人所有,也有可能拥有一所房子或住宅。不幸的是,这种假设是不正确的。
一般规则是,附在土地上的一切都是土地本身的一部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尽管土地的所有者可能没有支付房屋的费用,但建筑物属于土地的所有者,而不是为它付费的你。
另一个后果是,如果你的叔叔去世了,这栋楼将成为他遗产的一部分,并将按照他的遗嘱处理。
我给你的建议是试着再和你叔叔谈谈,如果你不能和他达成协议,他同意把场地转让给你,你就需要指导一位律师。
你可以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你可以提出一个论点,你的叔叔向你承诺了这块地,签署了同意书,允许你在你的土地上申请规划许可,并允许你根据他向你做出的转让这块地的承诺采取损害你利益的行动,也就是说,你花了一大笔钱根据他对你的承诺建造了这座建筑,支付了建筑师的费用等。
这就是所谓的专有禁止反悔,这是一项原则,适用于某人基于他人知道或鼓励他拥有或将被授予对某种财产的权利的信念而采取损害他的行为。因此,任何人可以有效地取得该财产的权益。有必要证明对你作出了承诺,而且你的行为损害了你所说的承诺。
你可以辩称,虽然当时合法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但当时该地块和房屋的实益权益已经转移给了你。必须给你的叔叔或叔叔的律师写一封信,详细说明这一切,并要求他签署一份以你为受益人的转让契约。请注意,如果您的叔叔同意现在签署一份以您为受益人的转让契约,双方都需要就转让获得税务建议。
来自农业背景的凯伦·沃尔什是沃尔什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沃尔什律师事务所位于科克郡南商城17号和科克郡米德尔顿主街88号,也是《农业与法律》的作者。沃尔什律师事务所还专注于人身伤害索赔、财产转让、遗嘱认证和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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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已尽一切努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这篇文章中,凯伦·沃尔什不接受回应无论发生何种错误或遗漏,概不负责。读者应尽早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