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试图侵入国家大厦而分别被判入狱两个月

手机作者 / 花爷 / 2025-09-17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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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周一(5月20日),两名男子因试图闯入国家大厦被地方法院判处两个月监禁。  法官norelynna Hanim Abd Halim宣布

  

  吉隆坡:周一(5月20日),两名男子因试图闯入国家大厦被地方法院判处两个月监禁。

  法官norelynna Hanim Abd Halim宣布对37岁的Salleh Udoh和29岁的Abdul Malek Az Zukhruf Fiee的判决,他们对5月17日下午4点40分在伊斯坦布尔国家大厦3号门犯下的罪行表示认罪。

  这些指控是根据刑事法典第447/451条制定的,与同一法典第34条一起阅读,规定最高监禁6个月或最高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而有之。

  法院还命令两人自5月17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根据案件的事实,在事件发生当天,申诉人是一名在3号门担任警卫的警察,两名被告的一辆汽车接近他,他们试图进入宫殿。

  当被问及他们进入皇宫的目的时,这两个人说,他们想与最高元首会面,讨论有关来世的事情。申诉人随后打电话给控制中心,巡逻部门人员赶到现场。

  对被告车辆的搜查发现后备箱里有一个45厘米长的parang。

  两名被告都被逮捕,调查显示他们在Istana Negara没有合法业务。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R. harind考虑到频繁的非法侵入事件,要求对两人进行适当的惩戒性惩罚。

  “值班警官的证词表明,这两名男子打算进入皇宫与最高元首会面,讨论死后的事情,在汽车后备箱里还发现了一把砍刀。”这些因素必须考虑到被告来到皇宫的真实意图,”他说。

  两名被告都没有律师代表,以家庭责任和之前没有犯罪记录为由请求宽大处理。

  后来,在会议法庭上,Salleh对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和同一日期非法持有parang表示不认罪。

  根据1958年《腐蚀性和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第6(1)条,他被指控犯有该罪行,最低刑期为5年,定罪后最高刑期为10年。

  法官Norina Zainol Abidin准予Salleh 1万2千令吉保释金,由一名担保人担保,并命令他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处理完毕。

  然后,她将6月25日定为案件审理日期。——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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