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正缓慢地向其《竞争与消费者法》(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增加资产剥离权的方向迈进。
在这样的法律下,法院根据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可以将一家公司分成几个部分。
目前在澳大利亚,当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考虑拟议的合并时,会使用资产剥离。通常情况下,只有当企业的某些部分被拆分以防止垄断时,它才会批准合并。
它也被用来处理电力供应商滥用市场力量的问题。
根据拟议的改革,一家拥有强大市场力量、违反《消费者与竞争法》(Consumer and Competition Act)的公司可能会被迫剥离资产,以恢复平衡,确保市场竞争。这将减少消费者被过度收费的可能性。
联盟党已经提议分拆科尔斯(Coles)和伍尔沃斯(Woolworths)这两家大型超市,这两家超市长期以来一直被指责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
周日,联盟党领袖彼得·达顿(Peter Dutton)暗示,如果他当选,可能会引入资产剥离,以阻止保险公司通过收取过高的保费或拒绝支付索赔来“剥削”客户。

由于澳大利亚遭受重大洪水和森林大火的袭击,去年的保费飙升了16.4%。气候评估分析师上月警告称,到2035年,十分之一的房产可能无法投保。
达顿周一重申了他的立场,他说:
他说,保险公司必须成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与客户合作。
此前,莫里森政府颁布的法律允许在某些情况下拆分能源公司。
工党并不支持剥离资产的权力。一个原因是商店、分销和联合雇员协会反对这些措施。
原则上,制定资产剥离法是有充分理由的。
垄断和市场力量源于一个行业的高度集中。通常,防止它们滥用垄断地位的唯一办法就是将它们分拆。解决办法可以留给市场、价格监管或其他补救措施,但这些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
资产剥离权在美国早已存在。在反托拉斯法的早期,它被用来拆分石油、香烟和化学品。在80年代中期,它成功地打破了AT&T的电话垄断。AT&T在被拆分之前同时控制着长途电话和本地电话。
但剥离只是偶尔使用,而且只有在满足严格标准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大约20年前,美国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提议分拆微软(Microsoft),但由于程序问题,该案从未最终定案。然而,联邦法院在采取这种激烈的补救措施之前规定了许多先决条件。
包括英国在内的其他一些经合组织国家也使用了这种权力。
在过去30年里,澳大利亚大量使用资产剥离权来打破天然气和电力垄断

有充分的理由让它成为所有行业的通用补救措施,即使它的使用并不频繁。
重要的是,实施这种制裁将激励企业遵守《竞争法》关于滥用市场力量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阻止强大的企业通过使新进入者难以进入市场来阻碍竞争。
目前对这部分法律的制裁力度非常弱。很少处以罚款,即使处以罚款,数额也很小,而且被视为要与反竞争行为的好处进行权衡的经营成本。
另一个原因是案件需要很多年。例如,19年前的ACCC诉西夫韦案花了7年时间才得到法院裁决。
剥离权将使公司在违法之前更加谨慎。
偶尔,人们会质疑这种权力的可取性,理由是这种事情只有在俄罗斯这样的国家才会出现。
在去年2月接受美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艾博年总理说:
然而,大多数观察人士一致认为,苏联经济的一大失败是未能摆脱在能源、交通和其他经济领域的垄断。
联合政府在三个行业采取剥离补救措施是受欢迎的。我们需要在某种程度上转向对整个经济都适用的资产剥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