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当国歌遇上电音节奏,是创意表达还是亵渎尊严?近日,多米尼加一位六旬女士因将国歌改编成流行曲风演唱而遭逮捕,事件引爆全球社交网络。一边是法律对国歌神圣性的严格捍卫,另一边是民众对艺术自由与执法优先级的激烈争论。这场跨越22年的旋律改编,不仅拷问着传统与创新的边界,更折射出文化符号在当代社会中的复杂处境。当铐起的手腕举起致歉,那句“求原谅比求许可容易多了”的叹息,能否唤醒我们对规则与人性温度的再思考?以下为您带来事件全记录。
哥斯达黎加圣何塞电(美联社)——多米尼加共和国警方逮捕了一名64岁女性。此前她在餐厅卡拉OK环节用当地高速节奏的德姆鲍舞曲风演唱国歌,视频在社交媒体疯传。
周二发布的警方报告指控阿玛丽莉丝·布里托·罗德里格斯在名为“莫丰戈与埃迪风味馆”的餐厅以都市音乐风格演绎国歌,构成对国歌的不敬行为。
网络流传视频显示,本月初布里托单手紧握麦克风,另一只手随每个歌词挥舞,身体随音乐微微摇摆,部分食客当时曾加入合唱。
警方称数日后在圣维克托市她的住所锁定其行踪,并于周一实施逮捕。
“对不起,对不起。”当她被戴着手铐带入政府大楼时,面带微笑对记者说道。
布里托表示她演唱的版本是22年前创作的,当时并没有法律禁止这种演绎方式。
但警方指出她违反了多米尼加共和国关于国家象征物的210-19号法律第37条,该条款“明确界定对我国国歌的侮辱行为”。
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均属违法:更改国歌歌词与音乐节奏;将其改编为舞曲或在演奏时伴舞;在不符合特定资格者的追悼仪式上演唱或演奏。
若罪名成立,她可能面临数月监禁及罚款。
布里托称并未意识到自己行为有误。
“我用国歌诗句表达自由灵魂。”她告诉记者,“我尊重法律规定,但绝不后悔,因为我不认为造成任何伤害。”
当被问及是否愿向国家道歉时,布里托展露微笑。
“原谅我吧,我的祖国,请原谅我需要祈求宽恕的每个方面。”她说。
“你看,”她抬起被铐住的双手补充道,“现在求原谅可比当初求许可容易多了。”
社交媒体上大量网友批评其不尊重国歌,另有人指责警方应更关注暴力犯罪与腐败等迫切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