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父亲因网络赌债走投无路,竟对未成年子女下安眠药并点燃炭火企图携全家自杀,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第二庭(主审法官权宁俊)于6日宣布维持原判,判处A某三年监禁,并须完成40小时虐待儿童矫治课程。A某被控谋杀未遂及违反《儿童福利法》(虐待儿童)。其妻子B某同样被起诉,一审获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因未提起上诉,判决已提前生效。
A某是一对15岁儿子和12岁女儿的父亲。他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又额外借贷3400万韩元,遭非法讨债团伙不断骚扰。夫妇二人无力偿还,绝望之下竟决定带着孩子共赴黄泉。
2024年12月14日晚10时30分许,夫妇哄骗子女服下安眠药,谎称是“驱虫药”,并于次日凌晨1时左右在客厅点燃炭火。儿子惊醒哭喊“不要这样”,B某却回答:“妈妈已经累得活不下去了。”所幸首次尝试因炭火自然熄灭而未得逞。
夫妇并未罢休,次日上午竟问孩子:“如果我们死了,你们能自己生活吗?”听到孩子回答“我们独自活不下去”后,他们再度策划行动。15日晚,全家驾车至附近公园停车场,在车内共同服下安眠药。当A某试图用后备箱的炭火和丁烷气点燃轮胎时,警方接到察觉自杀意图的A某母亲报案后及时介入,阻止了第二次悲剧。
这对夫妇因两次企图杀害子女被起诉。他们辩称:“第一次是我们自己熄灭了炭火,仅喂食药物不构成谋杀行为。”
但一审法院指出:“炭火并非被告人熄灭,而是自然熄灭”,并严厉批评:“他们杀人意图明确,且在数小时内再度作案。”法庭强调:“按计划喂食药物的行为,清楚表明了其杀人目的。”
法官痛斥:“尽管受害者反复哀求‘不想死’,被告人仍一意孤行”,并郑重宣告:“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无权决定孩子的生死。”判决书写道:“社会共识认为此类罪行应严惩不贷,而非施以怜悯。”
A某提起上诉,声称“量刑过重”,并在二审中辩称:“我们的孩子并不希望惩罚我们。”二审法院驳回上诉,指出:“本案中父母企图杀害受其监护的子女,孩子的‘不愿惩罚’不能等同于普通犯罪中的‘谅解’情节。”
最高法院亦驳回上诉,明确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仅当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才允许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