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近日,韩国中央劳动委员会的一纸裁决,在劳资领域投下了一颗“震撼弹”。该裁决宣布中止韩华海洋分包工会和现代钢铁非正规职支会针对其发包方的调解申请,此举被业界解读为在相关法律修订案正式生效前,已实质性地承认了分包工会对发包方的集体谈判权乃至罢工权。这一“超前裁决”瞬间点燃了韩国商界的强烈反弹,被指责为“未审先判”,破坏了劳资博弈的公平竞技场。当前,韩国正处在修订《工会法》(即所谓“黄色信封法”)以扩大分包工人权利的关键节点,委员会的此番动作无疑加剧了劳资双方的紧张对立。一边是分包工人争取权益的漫长斗争,另一边是企业对经营自主与法律确定性的担忧,这场裁决背后的角力,不仅关乎几个企业的劳资纠纷,更可能重塑韩国未来的劳资关系格局。风暴已至,平衡何在?
中央劳动委员会于26日裁定,中止韩华海洋造船分包工会及现代钢铁非正规职支会针对其各自发包方——韩华海洋和现代钢铁——所提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此项裁决通常在劳资双方立场差距过大、难以调解时作出。根据现行《工会法》,工会在经过调解程序后即可获得合法的罢工权。
商界对此提出尖锐批评,指责中央劳动委员会在修订版《工会法》(即“黄色信封法案”)尚未生效之前,便已承认分包工会针对发包方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根据安排,中央劳动委员会将于明年三月起正式评估,在“黄色信封法案”框架下,发包方是否应被认定为分包工会进行谈判的“雇主”。部分商界人士直言,此次裁决“已然颠覆了公平的竞争环境”。
现代钢铁非正规职支会与韩华海洋造船分包工会曾分别于2021年至2022年间,就绩效工资、安全体系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申请与发包方进行谈判。相关公司均以“我方并非分包工会的谈判相对方”为由予以拒绝。然而,中央劳动委员会在2022年部分承认了这些工会的谈判权,导致发包方提起法律诉讼。在韩华海洋分包工会的案例中,工会在一审中胜诉,目前二审仍在进行中。近期,两家工会再次向中央劳动委员会申请与发包方谈判,从而引出了本次裁决。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对此决定表示反对。该协会指出,尽管“黄色信封法案”将扩大分包工会针对发包方的谈判权,但此类裁决不应抢在法律实施之前做出。协会认为,即便工会在一审中获胜,在法院最终判决前便中止调解(这实质上等同于授予谈判权和罢工权)是不合理的。协会强调:“中央劳动委员会过早对雇主资格做出判定,将损害裁决的公正性,并降低企业的接受度。必须停止通过不合理裁决,反复接受单方面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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