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祖母拒绝应门帮他开门而恼羞成怒,竟用纸板点火后塞入组屋大门缝隙。
邻居发现火情后提醒其祖母,老人最终通过泼水将火扑灭。
27岁的陈永佳(音译)周五(7月4日)因一项纵火破坏罪被判入狱七个月,另有一项指控被纳入量刑考量。
法庭获悉,案发时陈姓男子是名学生,与继父及祖母同住组屋。
今年4月18日,他返家时发现木门可开启但铁闸上锁。
无法入内的他多次敲门未获回应。
他给祖母拨打了约六通电话,但对方始终拒绝接听。
这是因为老人惧怕孙子,她认为孙子是吸毒者。二人此前还存在未公开的纠纷。
明知祖母在家的陈姓男子怒火中烧。
他用打火机点燃屋外一块纸板,将其塞入铁闸与木门之间的缝隙,紧贴原本就卡在门缝的纸箱。
随后他拍摄着火视频发送给叔叔,并附普通话语音留言”要跟我玩是吧,我烧给你们看”。
纵火后陈姓男子径自离去,当时火势仍在蔓延。
受害人不久后听到敲门声与邻居呼喊,发现火情后用水扑灭。
陈姓男子的姑姑报警称其侄子”发疯”烧了母亲的房子。
火灾造成大门、地砖、踢脚线及入口处墙面涂料损毁。
维修费用预估约7000新元(5500美元),但因陈姓男子继父尚未决定是否维修,最终金额尚未确认。
4月18日警方在陈姓男子身上搜出两把折刀及纵火用的打火机,随后将其逮捕还押。
副检察官郑祖汉求刑五至六个月,指出纵火时陈姓男子明知67岁祖母正在屋内。
“被告作案时大门敞开且纸箱卡于门缝,致使火势浓烟侵入单元,直接危及受害人的健康乃至生命。”郑检察官表示。
根据新加坡刑法,纵火破坏罪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罚款。
本文由路知网原创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m.yrowe.com/sp/3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