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崎,9月9日(Jiji Press)——周一,长崎地方法院认定,1945年美国在日本西南部城市广岛投下的原子弹受害者中,一些受到影响的人在国家指定的受害者识别区之外被认定为广岛原子弹受害者。
由法官松永信介(Shinsuke Matsunaga)主持的法庭命令长崎县和市政府向诉讼中44名原告中的一些人颁发原子弹幸存者证明。其中四名原告已经死亡。
在诉讼中,原告辩称,他们应该被认定为“原爆者”,因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日子里,原子弹爆炸后,他们的健康受到了火山灰和其他放射性沉降物的损害。
包括中央政府在内的辩方表示,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支持原告的健康损害主张,并要求驳回诉讼。
2007年和2011年,两组原告分别向长崎法院提起诉讼,但大法院都做出了不利于原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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