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德里,12月1日(IANS):德里高等法院表示,地方法官必须行使自由裁量权,而不是机械地根据《刑事诉讼法》(CrPC)第156(3)条向警方发出调查指示。
法官Rajnish Bhatnagar说,命令警方进行调查的决定应该是深思熟虑的,考虑到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56(3)条根据第190条授权裁判官指示警方进行调查。
法庭正在处理一起案件,涉及一名男子涉嫌欺诈,要求对他的邻居进行FIR登记。
尽管呈请人提出抗辩,大都会治安法官和会议法官维持拒绝警方调查的决定。
法官Bhatnagar在驳回请求时指出,请愿人拥有根据CrPC第200条进行调查所需的事实和证据。
他澄清说,治安法官没有义务仅仅因为申诉概述了一项可认定的罪行的要素就命令警方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裁判官可能认为申诉人在没有警察协助的情况下证明指控已足够。
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官可以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第200条进行审理,审查申诉人提出的证人。
法院的结论是,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情况来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82条行使特别管辖权。或宪法第226条,因为它肯定了下级法院判决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