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一名店员在法庭上对两项性侵一名四岁男孩的指控表示无罪。
23岁的Muaz Saifullah昨天在法庭法官Siti Noraida Sulaiman面前向他宣读了指控后,他开始认罪。
根据指控书,被告于10月30日上午7点30分至下午6点30分在Taman Sri Stulang Jalan Sri Stulang的一所房子里亲吻了男孩的嘴唇,并对他进行了口交。
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该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DPP Nur Farah Wahida Shahudin proposed bail to be set at RM20,000 for both charges with one surety, along with additional terms which included barring the accused from disturbing witnesses and the victim.
辩护律师穆罕默德·穆扎米尔·穆罕默德·海里里要求较低的保释金,称被告每月的收入只有1500至2000令吉。
他说:“被告和父母住在一起,并同意搬到哥打汀吉。”
法庭将两项指控的保释金定为1.5万令吉,并在一名保证人的担保下,对被告下达限制令,要求被告不得进入受害者6公里范围内。
下一次听证会定于1月28日举行。
被告保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