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打灵查亚:在反对赦免委员会对拿督斯里纳吉的决定后,打击腐败和任人唯亲中心(C4)表示,个人在申请赦免之前必须有一个最短的“等待期”。
“引入申请赦免的最低资格标准,以及一个公平和透明的程序来处理赦免申请,”C4在昨日的一份声明中说。
它以加拿大为例,它规定了有资格申请的最低“等待期”,并要求有证据表明判决或定罪的性质造成了严重的不公正或不适当的困难。
这些都是C4在2月2日赦免委员会决定将纳吉的贪腐刑期从12年减为6年,并将他的罚款从2亿1千万令吉减为5千万令吉之后提出的建议。
反腐监督机构称,委员会的决定是国家的“分水岭时刻”,应该考虑改革赦免程序。
它补充说:“为了维护所有人的正义和公平,应该引入适当的限制,例如在考虑赦免申请之前强制规定服刑的最低期限。”
“不应该赦免那些还有其他刑事案件在法庭上悬而未决的人。”
虽然赦免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州的统治者或州长和国家元首的,并且在法庭上没有争议,C4说公众应该被允许就这个话题进行公开讨论。
C4表示,委员会对纳吉布的决定对团结政府和国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它还表示,这一决定可能会削弱外国投资者对该国的信心。
C4敦促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消除这个决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打击腐败方面。
“现在,安华和他的部长们有责任更加努力地扭转人们对他领导能力日益增长的信任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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