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收回亲日派土地,历史正义终得伸张!

国际热点作者 / 花爷 / 2026-04-30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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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历史不会因时间流逝而褪色,正义也不会因时代变迁而缺席。近日,韩国司法部启动法律程序,向亲日派后代追讨土

  

  【编者按】历史不会因时间流逝而褪色,正义也不会因时代变迁而缺席。近日,韩国司法部启动法律程序,向亲日派后代追讨土地,引发广泛关注。这不仅是价值数百亿韩元资产的归属问题,更是一场对殖民历史的深刻清算。从日据时期的土地档案到亲日财产调查记录,一页页泛黄文件揭开被掩盖的过往:那些以民族利益换取勋章与爵位的行径,终将在法律面前无所遁形。这场跨越世纪的追索,是对国家伤疤的直面,也是对民族气节的重申。它告诉我们:有些债,必须还;有些账,总要算。

  司法部15日宣布,已启动法律程序追讨亲日派后代持有的土地。

  司法部表示,已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亲日反民族行为者申禹善、朴熙阳、林鲜俊后代持有的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24宗土地(约4.5万平方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并返还不当得利。这些土地总价值估计约584亿韩元。

  司法部通过审查日据时期山林调查簿、闭锁登记簿副本、国家档案馆藏亲日财产调查委员会调查记录等资料确认了这些土地。解释称这些土地是因协助日本帝国而获得的奖赏,其出售所得可被追回,因此提起诉讼。

  申禹善在殖民时期担任朝鲜总督府中枢院副顾问,获授韩日合并纪念章和昭和大庆纪念章,从事亲日反民族行为。朴熙阳在同一机构担任副顾问和顾问期间也获得了韩日合并纪念章。林鲜俊曾积极参与强迫高宗退位及签订《乙巳条约》(七月胁迫条约),获日本帝国授予子爵爵位及韩日合并纪念章。

  根据《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国家归属特别法》第3条规定,自日俄战争爆发至光复期间,因协助日本帝国而获得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但若第三方以合理价格从亲日派后代处购得该财产,国家可追讨其出售所得作为不当得利。

  司法部长官郑盛和表示:“我们将通过将亲日反民族行为形成的财产重新收归国有,实现三一运动的宪法理想”,并补充道:“还将致力于推动立法重建亲日财产调查委员会,以确保更彻底的追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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