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司法审判的天平上,法官的一言一行往往牵动着公众对正义的感知。近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庭审判长李镇宽在审理前总理韩悳洙案中的强硬姿态,引发法律界与舆论场的激烈回旋。这位法官以直率尖锐的质问贯穿庭审,既被赞为“坚守审判主导权的铁腕”,亦被质疑“以有罪推定先行”。在法治精神的核心地带,法官应如何平衡职权行使与中立原则?当法槌落下时,是凛然肃穆的权威彰显,还是越界的个人意志投射?以下报道将呈现这场审判风暴中的细节与争议,或许能为我们思考司法权力的边界,提供一面异国镜像。
21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庭审判长李镇宽(53岁)因在庭审中言辞犀利备受关注。此前,他刚对前总理韩悳洙判处23年有期徒刑。法律界对此评价两极:有人赞许其“严格行使审判主导权”,也有人批评他“似以有罪预断主导庭审”。
庭审过程中,李审判长曾向前总理韩悳洙发问:“作为前总理,你为国民采取了哪些措施?”当国土交通部长官朴相禹声称“国务委员亦是受害者”时,他当即质问道:“难道在国务会议中也保持沉默吗?”此外,他更对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宋美玲提出尖锐疑问:“你虽反对发布戒严令,但这实际并未产生任何影响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李审判长曾要求以协助内乱罪提请公诉的特检队追加“执行重要内乱任务”的指控,此举被多方评价为“已显露有罪推定倾向”。去年11月,他传唤前总统尹锡悦、前国防部长金容贤、前行政安全部长官李祥敏等人作为证人出庭。因众人未到庭,他判处每人500万韩元罚款并签发逮捕令。当前部长金容贤的律师在法庭上引发骚乱时,他更判处该律师拘留15日。法律界相关人士评论道:“法官的庭审程序过于严苛。当审判长超越严格界限、公然表露个人观点时,这样的审判很难被视为理想状态。”
李审判长毕业于庆南马山高中与首尔大学法学院,2003年完成司法研修院第32期培训后出任法官,去年2月起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庭审判长。他曾主审总统李在明的“大庄洞、慰礼、百贤洞及城南FC”案,但在总统当选后以“宪法规定的刑事豁免权”为由无限期推迟庭审。与此案同时被起诉的共同被告人、前共同民主党政务调整室长郑镇相的审判目前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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