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部分支持了三星生物制剂公司关于间接强制措施的请求,裁定工会在罢工期间不得指示成员停止核心工序。
仁川地方法院民事第21庭(主审法官柳亚蓝)22日宣布,已部分批准三星生物制剂公司对三星集团多家公司工会旗下的三星生物制剂相生分会的间接强制措施申请。
法院表示:“工会不得在罢工期间指示或向其成员分发停止核心工序的指南。若工会违反此规定,每次违规需向公司支付2000万韩元。”
法院认为罢工期间不应停止的核心工序包括浓缩与缓冲液交换、批量灌装以及缓冲液制造与供应——这是公司此前寻求禁止产业行动禁令的九道工序中的三道。
法院解释称:“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争议尚未解决,对临时禁令或允许产业行动界限的解释存在重大分歧。鉴于随着争议升级,工会违反临时禁令的可能性很高,间接强制措施的条件已满足。”
法院补充道:“强制支付的金额是根据综合考量公司在工会违反临时禁令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损失、工会利益及其收入结构后确定的。”
本文由极观网原创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huioj.com/pp/37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