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第二法官裁定,一名变性妇女和她的第二个女儿拥有合法的亲子关系。
这名40多岁的妇女在孩子出生前变性了。她和她的伴侣用她的冷冻精子怀上了这个孩子。
6月21日的裁决是最高法院首次就出生时被指定为男性的跨性别者与变性后出生的孩子之间的合法亲子关系作出裁决。
在下级法院的判决中,所有法官一致投票反对承认亲子关系的合法性。
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认定该女子是她第二个女儿的“父亲”。
根据判决,“亲子关系的存在与否与孩子的幸福息息相关。”
它还指出,即使他们有血缘关系,如果没有根据“父亲”的法定性别承认父子关系,孩子将无法获得监护权、照顾和支持,也无法成为继承人。
法院表示:“很明显,这种情况将违背儿童的福利和最大利益。”
40多岁的她出生时是男性,但一直以女性的身份生活。
2018年,她的女性伴侣用自己的冷冻精子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女儿。
此后,她根据《性别认同障碍特别法》,将户籍性别更改为女性。
这对夫妇的第二个女儿于2020年出生,也是使用了她的冷冻精子。
在现行的家庭法律制度下,变性妇女和她的两个女儿之间不存在合法的亲子关系。
首先,东京家事法院不承认这一关系。
二审法院根据孩子是在女性性别改变之前还是之后出生,做出了不同的判决。
第一个女儿出生在该女子登记的性别变更之前,法院承认了合法的亲子关系,理由是第一个女儿有权向变性女子“寻求父亲的承认”。
但法院不承认与二女儿的亲子关系,二女儿是在变性后出生的。
高等法院承认变性女性和第一女儿之间的父子关系的判决最终确定。
因此,是否承认跨性别女性和二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是上诉法院的一个主要问题。
今年5月,最高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辩论,代表二女儿的律师指出,承认合法的亲子关系“赋予(孩子)向父亲寻求支持和继承财产的权利”。
律师争辩说,不应根据与儿童无关的情况剥夺儿童的权利。
例如,“父母改变性别的时间”是女儿无法控制的,这将导致兄弟姐妹之间的严重不平等。
这名跨性别女性本人作为被告出现在法庭上,并表示她“寻求承认第二个女儿是她的孩子的判决”。
二女儿是本案的原告,她寻求同样的法律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