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意见后,海峽集团对大泉水电厂新闻稿进行了编辑,删除了关键的电力销售参考信息

汽车作者 / 花爷 / 2026-05-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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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法庭于周二(8月19日)审理获悉,水处理公司凯发集团关于新的大泉水电项目新闻稿经过多次修改,直到关于新电力

  

  新加坡:法庭于周二(8月19日)审理获悉,水处理公司凯发集团关于新的大泉水电项目新闻稿经过多次修改,直到关于新电力销售业务的部分被删除。

  新闻稿的第四版在经过当时首席执行官林爱莲和当时首席财务官曹惟尊的反馈后被编辑,以“淡化”能源部分。

  这是由控方第二名证人Winnifred Heap Ah Lan女士在法庭上指控的,她曾在2010年底和2011年初担任凯发集团的企业传播和投资者关系主管。

  在审判64岁的林爱莲、56岁的曹惟尊和四名前独立董事的第四天,她作证指控她的前老板和同事。

  曹惟尊仅面临一项证券与期货法的指控,而其他五人则各自面临两项指控,涉及向投资者和新加坡交易所(SGX)隐瞒大泉水电项目中电力销售的细节。

  根据控方的说法,凯发集团将大泉水电项目宣传为其在Tuas的第二个也是最大的海水淡化厂,同时隐瞒了其将以极低价格向国家水务机构PUB销售水,并通过其将建造的发电厂开展新的电力销售业务的事实。

  当项目因电力销售疲软而陷入财务问题时,凯发集团遭受损失并最终进入清算,34,000名投资者被拖欠9亿新元(7亿美元)。

  HEAP女士的背景

  Heap女士告诉法庭,她在加入凯发集团之前曾在摩根大通新加坡担任新加坡研究主管,此前林爱莲多次邀请她“加入她的团队”。

  当时,她觉得管理团队“非常有动力”,而凯发集团是当时少数几家水处理公司之一。

  她后来离开了凯发集团,并在星展银行工作了大约10年,目前的头衔是执行董事。

  法庭获悉,Heap女士于2009年1月加入凯发集团,担任多个职务,包括凯发集团的水务信托和印度业务。

  副首席检察官Ong Christopher告诉她,本次审判他将只关注她在凯发集团企业传播方面的角色。

  她表示,作为其职责的一部分,她负责投资者关系、季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的准备以及组织活动和发布会。她得到了企业传播团队的帮助。

  Heap女士作证时声音低沉,有时断断续续,并多次被Ong先生提醒大声说话并对着提供的麦克风讲话。

  她在多个时间点表示,这些事件发生在很久以前,她无法回忆起发生了什么。

  作为高级律师的Ong先生向她展示了2010年和2011年的各种幻灯片、电子邮件和文件,并就此对她进行了询问。

  Heap女士作证说,当当时得知凯发集团在回应PUB的招标中提出了最具竞争力或最低的报价时,有一种“兴奋感”。

  尽管凯发集团尚未中标,但她表示,仅仅知道凯发集团提出了最具竞争力的报价就令人兴奋,并且因为公司可以将发电作为其下一个商业模式的一部分。

  Ong先生向法庭展示了2010年12月初的一封电子邮件链。曹惟尊向凯发集团能源专家Camille Hurn和凯发集团财务人员Tien Liang Nah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抄送了Heap女士和其他人。

  在其中,曹惟尊要求Nah先生联系某人安排与星展银行代表会面的时间,因为他们“想更好地了解我们的电力策略”。法庭早些时候获悉,星展银行是凯发集团为大泉水电项目寻求贷款的银行之一。

  在Nah先生回复说他会尽快安排后,林爱莲回复说:“需要向银行做很多说服工作(原文如此)关于能源策略。显然Island Power仍然面临融资挑战。”

  当被问及此事时,Heap女士表示她没有这方面的背景知识。

  当被问及她是否知道银行为何需要“很多说服”时,她说:“我猜想关键原因是(凯发集团)在发电方面缺乏足够的记录。”

  宣布项目中标的新闻稿草稿

  Ong先生随后带Heap女士查看了她参与准备的各种新闻稿草稿,以宣布凯发集团获得大泉海水淡化厂的合同。

  第一版草稿于2010年12月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相关人员。Heap女士解释说,尽管凯发集团在2011年3月才被宣布为首选投标人,但她和她的团队提前准备了新闻稿。

  这是因为凯发集团提出了最低报价并有很大机会赢得该项目是公开信息,所以团队必须为公告做准备。

  Ong先生在法庭的屏幕上展示了新闻稿草稿。

  在公告的第二页,它写道:“集成在Tuas II海水淡化厂设计中的是一个350MW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厂,它将直接向海水淡化厂供电。剩余容量将通过新加坡的批发电力市场,即新加坡国家电力市场,零售给电力零售商,随后销售给可竞争的消费者。”

  此后的段落写道:“(为此,凯发集团将设立独立的实体来承担发电和能源零售业务。发电厂的投资估计约为XXX百万,并将由XXX资助。)”

  Heap女士解释说,“XXX”部分稍后填写。

  她表示,新闻稿的目标受众是证券交易所和公众,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可能是“会更仔细阅读此公告的人”。

  在随后的电子邮件交流中,给出了编辑新闻稿部分的评论,例如将发电厂的容量增加到411MW。

  新闻稿的第二版保留了关于电力销售的信息,最后引用了林爱莲的话:“将发电厂集成到水项目中将有助于我们在海水淡化厂的运营和维护中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我们期待与PUB合作,在我们的本土市场交付另一个世界级的海水淡化厂,并帮助新加坡成为水枢纽。”

  Heap女士于2011年1月19日向林爱莲、曹惟尊和凯发集团的法律顾问发送的另一封电子邮件包含了新闻稿的第三版。

  在她的电子邮件中,Heap女士表示,她已根据林爱莲和曹惟尊的反馈进行了更改,并补充说“我们仍然需要讨论我们需要披露多少资金方面的信息”。

  她在法庭上解释说,这封电子邮件是为了向法律顾问展示文件,以便她知道林爱莲和曹惟尊的更改已被纳入。

  首席检察官Ong先生表示,此版本不再提及电力销售。Heap女士确认了这一点。

  Ong先生询问为什么在第三版中删除了关于电力销售的那一行。

  Heap女士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些更改“应该是林爱莲和曹惟尊指示的”。

  她表示,她和她的同事“没有权力”从新闻稿中删除这样的“关键点”。

  当被Ong先生问及为什么电力销售是一个“关键点”时,Heap女士表示,它将销售给电网,投资者和分析师会想知道“他们想向电网销售多少,你打算怎么做,你是否有记录,(以及)你是否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来执行该策略”。

  Ong先生随后试图询问Heap女士,作为企业传播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宣布凯发集团将在其新水项目旁边销售电力会有什么影响。

  然而,林爱莲的律师高级律师Davinder Singh反对,称这样的问题应该由专家证人来回答。

  法官允许Heap女士以企业传播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的身份尽她所能回答这个问题。

  Heap女士轻声回答,部分回答在法庭扬声器中听不清。她表示,会有关于凯发集团拥有的专业知识和诀窍的问题,以及公司是否有“相关的人员来执行该策略”。

  她表示,她“真的不记得”为什么林爱莲和曹惟尊希望将关于电力销售的那一行从新闻稿草稿中删除。

  Ong先生随后向Heap女士展示了2011年2月初发送给林爱莲、曹惟尊和其他人的一封电子邮件,就在凯发集团被宣布为该项目的首选投标人之前。

  在电子邮件中,Heap女士写道:“大家好,附件是根据林爱莲和曹惟尊的反馈清理后的(1)新闻稿和(2)演示文稿草稿。关键是淡化能源,同时强调我们扩大的团队实力和核心能力。”

  电子邮件有两个附件:一个用于大泉水电项目公告简报会上分析师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以及新闻稿的第四版。

  Ong先生问她“关键是淡化能源”是什么意思。

  Heap女士说:“淡化合同的发电部分……发电被集成到合同中。”

  她表示,这是演示文稿和新闻稿中“更改的关键”。

  “那么淡化能源是谁的想法或指示?”Ong先生问道。

  Heap女士犹豫了一下。“嗯。电子邮件中说明了,是根据林爱莲和曹惟尊的反馈。”

  她表示,“核心能力”指的是海水淡化,而“扩大的团队实力”是公告中发电部分。

  她同意公告没有提及电力销售,就像第三版一样。

  审判仍在继续,Heap女士仍在证人席上。

  如果被判同意凯发集团故意不向证券交易所披露电力销售信息,林爱莲可能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最高25万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向公众提供遗漏电力销售信息的证券,她可能面临最高两年的监禁,最高15万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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